上海自贸区加大开放力度,出入境管理又有新政策! 2015-07-03

7月2日,由浦东公安分局、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举办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与科创中心出入境政策解读会上,浦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忆雷宣布了多项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享受的出入境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包括:调整外籍人员申请一年期以下签证、居留许可的企业情况证明公函出具方,设立企业办证特别通道,放宽出入境办证政策等。


上海自贸试验区一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7月1日起实施。
  
   7月2日,由浦东公安分局、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举办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与科创中心出入境政策解读会上,浦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忆雷宣布了多项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享受的出入境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包括:调整外籍人员申请一年期以下签证、居留许可的企业情况证明公函出具方,设立企业办证特别通道,放宽出入境办证政策等。具体内容包括:
  
   ——原在企业中就业、访问或邀请的外籍人员申请停居留时间较长的签证、居留许可时,需提交市商务委或外办公函。现对申请一年期以下的签证、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只需提交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公函即可。
  
   ——对确有紧急事项的申请特事特办,由浦东公安分局受理后当天将外国人护照等材料送至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在2天内制证完毕。
  
   ——放宽出入境办证政策方面,一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营运中心企业工作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的认可证明,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期的居留许可(其家属可办理相应有效期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二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工作居留连续满3年的外籍人员即可申请2年期工作居留许可;三是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邀请来访进行商贸合作或交流的外籍人员,可凭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的公函等材料办理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的多次入境有效F(访问)签证。


(网编:李牧;本文综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等整理,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转载请注明:福建自贸区指南(微信ID:FTZ0590),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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