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呕心力作:福建自贸区12大金融创新服务(纯干货) 2015-07-22


日前,“发家”于泉州国家金改区的“海西金融超市”,进驻福建自贸区掘金。事实上,人家看中的就是福建自贸区未来将在金融领域大有作为,提前过来占市场的。那福建自贸区在金融领域将有哪些创新呢?且听小编从福建自贸区专家打探来的专业版解说词……


完善人民币涉外账户管理模式,简化人民币涉外账户分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解读▶自贸试验区内居民或非居民主体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业务。


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机构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解读▶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允许其在一定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




解读▶在额度范围内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中外资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意愿结汇,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




解读▶在自贸试验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金,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对外放款比例由所有者权益的30%提高到更高比例。


放宽自贸试验区内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审批和规模限制,所筹资金可根据需要调回自贸试验区内使用。




解读▶支持境外发债,对募集资金调回自贸试验区内使用实行比例管理,有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解读▶跨国公司通过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管理方式,分别集中管理境内、境外成员单位本外币资金,降低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


推进企业和个人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解读▶自贸试验区企业和个人以及非居民个人,可以更加便利地办理经常项下结算业务、政策允许的资本项下结算业务、或经批准的自贸试验区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业务。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




解读▶目前,国内已有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4家法人银行获准试点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积极争取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自贸试验区分行开办业务。


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




解读▶允许商业银行接受境内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以本人或他人合法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做质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授信,克服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的处置难、交易不活跃等问题。


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




解读▶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不分内外资,在额度范围内可向台湾地区借入人民币资金。


十一

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




解读▶外资企业外债规模原为投注差管理,中资企业外债原需专门申请外债指标,现统一按照比例自律管理。中资企业外债由不可结汇变为可结汇使用。


十二

对自贸试验区内的台湾金融机构向母行(公司)借用中长期外债实行外债指标单列,并按余额进行管理。




解读▶自贸试验区内台湾金融机构向母行或母公司借用中长期外债,不受外债总量指标约束,实行外债指标单列,并按余额进行管理。


网编:李牧;综合福建自贸区观察等整理,转载请注明:福建自贸区指南(微信ID:FTZ0590),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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